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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型落地式熱氣溶膠滅火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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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型熱氣溶膠滅火系統屬于全淹沒系統,在控制火源的情況下逐步全淹沒式滅火,系統有30秒的噴射延遲時間,使人員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疏散逃生。氣溶膠是以固態形式存放的,且自身又不具有揮發性,所以不會存在泄露等問題,據有較長的保存年限,對保護區的設施也能便于時時監控。 氣龍QL200 S型熱氣溶膠滅火裝置通過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本產品采用最先進的S型氣溶膠滅火劑發生劑,產品結構穩定、牢固,抗壓能力強,且隔熱效果好。 產品特點: 1、全方位全淹沒式滅火,滅火速度快,滅火效率高; 2、滅火劑點燃后燃燒時間短、燃燒速度快,滅火速度快,滅火劑用量少; 3、毒性和腐蝕性小,對臭氧層無耗損,不產生溫室效應,ODP、ALT為0,GWP接近于0,是綠色環保型的滅火劑;是鹵代烷的理想替代物; 4、因為含能材料本身燃燒時可提供能量,不需要采用耐壓容器,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可長期貯存。 5、無管網、閥門、鋼瓶,安裝使用方便,造價低廉; 6、綜合性能優越,可組合成各種形式的滅火系統; 7、符合行業標準中S型熱氣溶膠滅火劑的主要性能評價標準; 8、可防止由于雷擊或電流干擾等原因而導致的誤啟動,并通過EMC相關檢測。 產品技術參數: 1、滅火技術方法:全淹沒; 2、系統設計工作壓力:常壓; 3、絕緣性能:(10mm間絕緣電阻)>20MΩ 4、撞擊感度:0 5、啟動回路電阻:1~2Ω 6、最大安全電流:150mA/5min 7、最小啟動電流:1.2A/5ms 8、工作環境溫度:-20℃~+55℃ 9、工作環境相對濕度:≤95 % 10、噴射時間:≤120 s 11、 噴射滯后時間:≤5 s 12、噴口氣溶膠溫度:落地式滅火裝置噴口前5 mm處≤180℃;懸掛式滅火裝置噴口前5mm處≤200℃; 13、 熱氣溶膠滅火裝置箱體表面溫度:落地式滅火裝置≤100℃;懸掛式滅火裝置≤200℃; 14、系統啟動方式:自動、手動。 可用于撲救: 1、甲、乙、丙類液體火災,如烴類(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等油品)、醇類、酮類、酯類、苯及其他有機溶劑等; 2、可燃固體物質表面火災,如紙張、木材、織物等的表面火災; 3、電氣設備火災,如發電機、變壓器、旋轉電氣設備及電子設備等; 4、滅火前能切斷氣源的氣體火災。 適用場所: 1、電子計算機房、通訊機房、廣播電視轉播機站等有精密設備、儀器場所。 2、高低壓變電房、發電機房、電纜隧道、電纜夾層、電纜井、電纜溝等場所。 3、生產、使用或貯存煤油、柴油、重油、潤滑油、變壓器油、動植物油等可燃液體場所。 不適用于撲滅下列物質引起的火災: 1、無空氣仍能燃燒的易燃化學物質,如硝化纖維、硝酸甘油脂、火藥、硝酸鉀等化學物質與強氧化劑的火災; 2、活潑金屬、金屬氫化物等物質,如鉀、鈉、鎂、鈦、鋯、氫化鉀、氫化鈉等的火災; 3、過氧化氫、聯氨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學物質; 4、可燃固體物質的深位火災; 5、不應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有爆炸危險性的場所及有超凈要求的場所; S型熱氣溶膠滅火系統依據公安部消防局組織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寫了《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70-2005進行設計。 系統的組成和主要構成 1、滅火系統主要包括三部分:氣溶膠滅火裝置、氣體滅火控制裝置和火災探測報警裝置。
![]() 氣溶膠滅火系統直觀立面圖 1—放氣指示燈;2—氣體滅火控制器;3—緊急停止按鈕;4—探測器;5—聲光報警器;6—QL200滅火裝置; 1)滅火裝置主要由引發器、氣溶膠發生劑和發生器、冷卻裝置(劑)、反饋元件、箱體等組成。 2)報警裝置包括:感煙探測器、感溫探測器、放氣指示燈、聲光報警盒、緊急啟停按鈕等。 3)控制裝置一般均具有雙回路火警探測報警功能,提供故障報警輸出、火警報警輸出,可貯存火警、操作記錄等。 S型落地式熱氣溶膠滅火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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